根据濮编〔2021〕45号文件要求,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濮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拟向濮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该单位原有债权债务濮阳市乡村振兴局承担。
特此公告。
濮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