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濮阳市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9日
濮阳市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4月9日至7月18日,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把开展“百日会战”行动和加强扶贫领域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促进工作落实,为全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豫脱贫组〔2017〕34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效益的通知》(豫财农〔2018〕135号)及泌阳培训班会议精神要求,快速、有效、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7月10日前,基础设施项目全部竣工,产业扶贫项目大头落地,扶贫资金拨付率达到50%以上。
三、实施步骤
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4月9日—4月14日)。召开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工作,全面部署“百日会战”行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针对实施的项目,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二)推进阶段(4月15日—7月10日)。完成调整充实项目库、项目备案、项目实施、验收评估、决算审核、档案信息化建设、公告公示等工作。
1. 调整项目库。各县区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2019年项目库进行调整。国家、省资金管理文件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未明确绩效目标和对环境生态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不得入库。选择项目要体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程度和项目实施对精准脱贫的贡献程度,受益对象要到户到人。调整后的产业项目要达到项目库资金总量的40%以上。项目类别具体参考《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扶贫办〔2018〕156号)文件,要按照“项目安排精准”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项目。4月20日前,各县区要完成2019年度项目库调整工作,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逐级上报省、市扶贫、财政部门备案。
2. 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各县区要将已到位的中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和县级预算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根据2019年度脱贫目标任务、资金计划,从项目库中(除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的财农〔2019〕7号文件已明确的“负面清单”项目外)择优选取项目完成立项,并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复工作。4月25日前,各县区将审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扶贫、财政部门。
3. 推动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前置项目投资评审、统一协调资金对接和项目实施、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统一组织工程督导检查、统一制定项目验收制度、统一制定竣工决算审核制度等工作任务。对已备案的项目,要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进度计划,定人、定责、定时间,尽快实施。对已备案未实施的项目,各县区要尽快组织对相关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评审,及时做好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后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尽快依法、依规办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前期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突出重点,按照从早从快的原则,督促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以最快的速度推进项目建设。对实施进度缓慢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督导,分析原因,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其尽快竣工,产生效益。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进场施工或未达到工程进度要求的,要对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对非不可抗力因素累计2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进度的施工单位,列入脱贫攻坚项目施工单位失信名单。5月10日前,各县区要完成所有项目的招投标任务。5月20日前,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扶贫车间项目必须开工;产业类项目、残疾人帮扶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要全部实施,完成与贫困户的对接,签订扶持协议。对已竣工的项目,组织相关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资金拨付一个。7月1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验收和评估工作,县级财政评审机构对完工项目完成结算、决算评审工作。市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4. 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要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立项、项目调整、项目实施等各版块信息的同步录入工作,切实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和信息化维护。6月1日前,完成2015—2018年度实施的所有项目信息补录工作;7月10日前,完成2019年度已实施项目信息的录入工作。
5. 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中公告公示内容(节选)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开资金分配、项目入库、项目安排、项目实施情况等。县级政府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对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落实好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三)总结阶段(7月11日—7月18日)。分析汇总全市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工作情况,做好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濮阳市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百日会战”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统筹做好项目建设指导、组织协调、督查推进等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组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百日会战”期间,各县区主要领导为项目推进第一责任人,要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要紧抓施工的“黄金季节”,争分夺秒推进项目建设,奋战100天,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健全机制。严格执行《关于完善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旬报制度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号),贯彻落实好旬报制度,提高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支出管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旬报制度预警防范和进度推进导向作用。建立例会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明确任务目标、完成时限、推进措施,责任到人。“百日会战”期间,在相关新闻媒体开设《脱贫攻坚项目建设 “百日会战”》专栏,大力宣传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要加强督查巡查,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到项目建设一线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区进行反馈或通报,限期整改,限期解决。实行周报制度,各督查巡查组每周要向市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领导小组汇报督查巡查工作开展情况。“百日会战”办公室每周通报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四)奖优罚劣。“百日会战”期间,将在每月底采取巡回观摩、现场打分的形式,围绕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进度、带贫作用发挥、利益分配机制、产业资金投入、贫困户受益情况等,对各县区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进行集中交叉观摩评比。对工作推进快、效率高、项目实施效果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个人予以推荐;对作风不实、工作推进不力、项目质量不高、带贫效益不好的县区、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侵占群众利益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濮阳市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名单
2. 濮阳市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督查巡查情况表
附件1
濮阳市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百日会战”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邵景良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连才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金明 市委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
吕宝岭 市政府副秘书长
樊相奇 市财政局局长
郑学文 市扶贫办副主任
赵永亮 市扶贫办副主任
魏伟杰 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第一组组长
陈宝增 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第二组组长
任超群 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第三组组长
田为民 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第四组组长
韩兵昶 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第五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
办公室主任:李金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良臣 郑学文 赵永亮
成 员:马振宇 刘 伟 商德生 韩惊涛 聂士会